公安厅长为受害者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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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1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高雅)公安机关为受害者追回诈骗款3万元,却以办案为由扣除了6000元。受害者胡某最终向省公安厅写信上访。在查实情况后,昨日上午9时许,甘肃省的胡某被专门请到省公安厅会议室中,公安厅厅长王锐向他表达歉意,还当场返还了所有被扣除的钱款。 据悉,1999年10月,眉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已追回3万元诈骗
王厅长还表示,省公安厅要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今后将实行厅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厅长每月接待上访群众不得少于一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待信访群众不得少于两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