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施暴遭拒杀无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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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1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刘宁)借酒劲欲对妇女施暴,遭受害者及其家属阻止时竟持械痛下毒手,造成一死两伤。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酿成血案的被告人曾光富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判处死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曾光富于去年12月19日凌晨2时许,饮酒后来到同组女村民陈某家门口,秽语挑逗陈某,并强行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陈某的拒绝和痛斥后,曾光富猛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光富欲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遭拒绝后,竟持械滥杀无辜,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及身体健康,造成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庭宣判后,被告人曾光富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未提出上诉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