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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建设费不能报销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56 江南晚报

  本报讯在市区一新建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的蒋女士今年五一节期间搬进了新居。一切收拾妥当以后,蒋女士想起以前煤气建设费是可以到单位去报销的。于是,她就找开发商去开发票。开发商说,发票是不能开的,只能开一张证明,说明按照无锡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规定,该公寓的供气开通费已包含在房价之中了。蒋女士拿着这张证明去单位,可单位表示只有正规的发票才能报销。

  蒋女士说,这煤气建设费到底还能不能报销了?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前管道煤气等的铺设是不作为小区公建配套的,所以上个世纪80年代,财政、物价等部门曾共同发文:

  可报销煤气建设费2500元。

  这一笔费用对单位来讲也是作为职工福利,是不进入企业成本的。从2004年1月1日起,无锡实行房价一价清,作为小区公建配套的煤气建设费也包含在房价里了,很难说清楚是多少钱了,所以也就不能报销了。(小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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