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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前挖大坑 居民楼出现裂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0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开发商的工地挖出的大坑,离自住的居民楼只有不到10米远的距离,朝阳区华威南路4号楼的居民以安全受到威胁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双方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

  居民代表彭先生起诉称,从2005年12月起,开发商北京八方房地产公司开始在居民楼前不到10米的地方,破土动工,在围挡里挖出了一个长约195米、宽约25米
、深约12米的大坑,准备建造商住两用房。不久,他们的居民楼就出现了裂缝。而据他们调查,开发商的施工手续不全,属于违章施工。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都没有结果,于是他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回填大坑以消除危险。

  而据居民反映,现在开发商仍在施工,他们居民楼的裂缝已经越来越大。

  开发商则认为,自己并不是违法施工。他们在施工前由于理解错误,先施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但不能说他们是违法施工, 既然能取得施工许可证,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可以施工的。而且他们认为,自己的施工行为并没有给居民楼造成侵害,那些裂缝也与施工无关。

  此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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