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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造景应该环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27 中国环境报

  ◆饶小静 王艾芝

  电影《无极》在取得巨大票房成功的同时,也让人们非常向往那片有着高山杜鹃花海的地方,这正是电影《无极》外景地香格里拉县深山里的圣湖碧沽天池。但是,据媒体报道,《无极》剧组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给碧沽天池留下了无法弥补的伤痛。

  在为圣湖美景被“劫色”感到惋惜的同时,人们对《无极》剧组的做法表示了极大愤慨,纷纷谴责《无极》剧组只顾商业利益而不顾自然环境的做法。许多民众甚至呼吁就剧组在自然风景名胜区等取景行为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以避免破坏行为的再次发生。

  自然景观是人类祖先留给子孙后代的遗产,这种自然遗产极其脆弱,极易受到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遭到破坏,而且一旦被破坏就不可修复。自然遗产属于全人类共有,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利益。因此,任何破坏自然景观的行为,都是人类无法容忍的行为。如果影视制作剧组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这种破坏正是对人类共同利益的损害,应该受到人们的强烈谴责,同时,破坏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恢复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的原貌。

  从法律角度来说,在本事件中,《无极》剧组承担着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负有监督其进行合法利用自然生态资源的职责。但事实上,《无极》剧组并未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并没有完全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如“海棠金舍”建造时是否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海棠金舍”建造中是否存在违法毁林行为进行监管,对“海棠金舍”的及时处理是否进行督促。这些我们却不得而知。

  笔者以为,《无极》剧组在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搭建的“海棠金舍”这一布景,应属于建设项目的范畴,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且,如果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必须由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补偿和恢复。如果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也许碧沽天池也就不会遭此劫难。

  也许《无极》剧组并非明知故犯,而是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但这并不能成为其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理由。相反,通过这件事情,《无极》剧组应该立刻承担起自己保护环境的责任,使圣湖恢复原貌。

  从《神雕侠侣》剧组到《惊情神农架》和《情癫大圣》剧组,类似于《无极》剧组因外地置景而导致当地环境破坏的事情并不鲜见。在此类事件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即在这些剧组进驻拍摄地时当地政府为了以旅游业带动经济发展,对剧组一路开了许多“绿灯”;在剧组撤离后,这些布景也就成了“烫手山芋”,自然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结果是最初想引来的“凤凰”也没来,地方政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试问,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为什么这种只顾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行为仍然存在?在环境保护中,地方政府作为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为什么不依法履行自己的环境职责呢?

  笔者认为,应在环境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明确对地方政府的责任规定,建立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评估体系,并且通过公众参与等方式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才能真正享有舒适健康的环境。

  这起剧组在外地置景破坏当地环境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意识到在欣赏影视大片中完美景致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现实环境的保护。希望此类事件不再重演,让人们既能享受到影视饕餮大餐,

  也能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影片中的完美场景。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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