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 海安9家企业被强制执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27 中国环境报 | |||||||||
季鸿 本报讯 江苏省海安县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9起环境行政处罚案近日已全部执行到位,总标的超过10万元。这种做法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的环境违法行为。 海安县环保局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32起,其中23起案件
两个月来,在县环保部门的配合下,法院对当事人采取封存、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目前这9起行政处罚案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其中,某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生产,其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到外环境中,对当地的水环境造成了危害。县环保部门以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给予这家企业责令停产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尽管当事人在强制执行前已经缴清全部罚款,但此次仍被法院贴上了执行停产的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