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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所牵线不成又索费用 征婚女告上法庭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4:08 国际在线

  姚芳(化名)今年30岁,是外地驻汉办事处会计。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在江城闯荡。

  去年10月11日,姚芳来到江汉区建设大道同成广场的某婚介所,准备找一个朋友。她与婚介所签订了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每月服务两次,标准为“四星级以上”,即男方为副处级、副高职称以上,年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国家公务员、高校讲师、科研技术人员或中型公司法人,有高档住宅,有私车,具有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当
天,姚芳就交了1000元中介费成为会员。

  随后,一个月时间内,这家婚介所安排了5名男士与姚芳见面。但姚芳认为都不符合条件,一个也没有相中,且其中有人还不是会员。

  姚芳多次找到婚介所,要求再为其介绍朋友,可婚介所不乐意了,提出要再增加服务费。姚芳不同意,婚介所再也懒得理她了。

  今年初,姚芳将婚介所告上江汉区法院,要求返还1000元服务费。

  在庭审中,婚介所提供的证据中,只有一名会员的身份证和离婚证复印件,且本人也未出庭作证,法院认为不具备证据的证明效力,遂认为婚介所违约。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婚介所与姚芳签订的协议,婚介所返还中介费1000元。(记者 艾卿 通讯员 汉昕)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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