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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建加油站借800万买房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1:46 新京报

  一公司老总被指控合同诈骗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金明霞)45岁的李章兴以合办加油站为名,从朋友公司拉来800余万投资,却用来买房买车。去年5月,李章兴在云南瑞丽被警方控制。近日,李章兴被指控合同诈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李章兴原是北京林阳苑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2月,警方接到北京世通环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报案,称被李章兴骗走800多万。

  检方在调查中发现,2004年初,李章兴通过伪造的文件,以共同在朝阳区垡头建加油站的名义,与朋友李某签订“联合建设加油站协议”,先后从李某处“借”了人民币805万元。

  李某说,之所以相信李章兴,是因为他之前在菜户营附近建成过一家加油站。

  可检方发现,李章兴正是在以前建加油站的相关手续上涂改后,拿给李某看,他甚至把以前的一张17万元的发票,加了个8,改成817万交给李某。

  李章兴向警方承认,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被别人催债。“借”来的钱他花10万买了一辆轿车,又花90多万买了一套房。另有400万用于还债,200万在云南被骗走。但对于后600万,并没有拿出证据。

  检方还发现,2004年7月,李章兴的妻子花69万在广渠门附近还买了一套住宅,李章兴也否认这笔钱出自“借”来的800万。因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权被一同冻结。

  庭审中,李章兴承认向李某提供了伪造的文件和发票,并称800万只是找李某借的钱,与建加油站是两码事,并不是诈骗。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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