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偷电脑用于学习免于刑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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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 黄庆锋) 成都某高校研究生王良(化名)家境贫困,却成绩优异。为了搞研究查阅资料方便,王选择了盗窃电脑。昨日,成华法院考虑到王良的家境、特殊的作案动机以及自首等多种因素,对王良不予刑事处罚。 去年12月4日,成都东郊某大学物理电子学院楼一实验室两台电脑被盗,价值近万元。随后,成都另外一所大学研究生院二年级学生王良落网。王交代,为进出实验室方便查阅
成华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因盗窃金额较大,最终将王良提起公诉。公诉的同时,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对王良免于刑事处罚。 昨日,成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良构成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法院认为,从法定情节上,王良有自首情节;从酌情情节方面,王良主动退赃,作案动机也是因家境贫困,盗窃电脑用于学习。“像王良这样的寒门学子能读到研究生很不容易。”法院决定挽救王良,对王良免于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