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拐骗6名男童猥亵杀害其中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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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6: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曙光 胡秋子 通讯员 占涛 黎阳) 拐骗6名男童、并将其中4名男童残忍杀害的变态杀人狂陈强胜(见本报2005年12月14日、30日报道),昨日在浠水县被执行枪决。 35岁的陈强胜是鄂州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1991年12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刑7年;2001年9月因犯盗窃罪、拐骗儿童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刑4年6个月。
2005年3月至6月,刑满释放的陈强胜先后在浠水县、团风县、鄂州市、武汉市江夏区等地拐骗6名6岁至13岁男童,除两人幸运逃脱外,其余4名儿童均被陈强胜杀害。 2005年12月,黄冈中院开庭审理陈强胜涉嫌拐骗儿童、故意杀人一案,并对其作出死刑判决,陈强胜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上诉。经省高院核准,昨日,陈强胜被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