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陈远峥杀警案昨日公开审理 陈远峥被控故意杀人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40 云南日报

  受害人家属索赔32万余元 本报记者记录庭审全过程

  

陈远峥杀警案昨日公开审理陈远峥被控故意杀人罪

  陈远峥当庭受审

  

陈远峥杀警案昨日公开审理陈远峥被控故意杀人罪

  程伟峻的妻子悲愤难抑

  震惊全国的陈远峥杀害民警程伟峻一案,昨日在昆明中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陈远峥有多年吸毒史,民警程伟峻在依法对陈远峥进行盘查时,陈远峥用随身携带的牛角刀刺杀程伟峻胸腹部9刀,致其当场死亡,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极其恶劣,应从重处罚。

  庭审中,被害人家属也提起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2万余元。

  庭审现场陈远峥吸毒20多年无力赔偿损失

  开庭前半小时,程伟峻家属来到法院,他们面容憔悴、步伐沉重。程伟峻的妻子悲痛地说:“我来看看杀人凶手,陈远峥让一个快要满两岁的孩子永远失去了一个父亲,让我失去了一个好丈夫!”

  此案引起昆明市警方和市民强烈关注,很多程伟峻的昔日战友和同事参加了庭审,他们个个表情沉重。

  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当法官问陈远峥是否有财产赔偿时,陈远峥回答:“我有20多年的吸毒史,没有工作,没有能力赔偿,如果我有经济能力,我是愿意赔偿的,毕竟给家属带来很大的悲痛。”

  据程伟峻的妻子说,今年5月24日儿子就满两周岁了,但孩子根本不明白“爸爸永远不会回来”是什么意思。他总是指着父母的结婚照说:“这是爸爸,这是妈妈。”还经常指着爸爸的遗像说:“爸爸在这儿,好长时间都没见到你了。”孩子无法明白更无法承受与父亲生死离别的悲痛……程妻说:“丈夫走的时候眼睛和嘴巴都没有合上,我知道他肯定有很多话要跟我们交代,还想好好地再看我们一眼。将来,如果儿子愿意,我一定会把他培养成一个像他爸爸一样好的警察,告慰丈夫的在天之灵。”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员认为:“陈远峥的恶行对受害者家属造成的伤害是无法计算的,他的行为不仅刺痛了死者的亲人,刺伤了昆明市民祥和安定的生活,也亵渎了司法的权威。”

  陈远峥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为其作了从轻辩护,律师认为:陈远峥归案后,有一定的认罪态度;陈远峥杀人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他并没有事先预谋,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1个小时,因为案情重大,本案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程伟峻遭疯狂刺杀 牺牲后留下两岁幼子

  今年3月14日晚上7点,昆明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西山区“春苑小区”地下停车场附近,一名男子持刀行凶。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的领导带领刑侦、治安等各个警种立即赶到现场。案发现场到处可见被害人的血迹,由于事发突然,报警群众没有看清凶手的长相,但凶手异常残忍地连捅被害人数刀,几乎每刀都扎在胸口上。

  警方很快查明被害者是昆明市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民警程伟峻,牺牲时年仅39岁。经法医鉴定:程伟峻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切胸腹部致心、肺、肝多脏器破裂死亡。

  程伟峻的同事、昆明市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民警杨某说:“3月14日下午2点我们接到线索,春苑小区有吸毒人员,我和程伟峻一起着便服赶到。两人分头在小区附近巡视4个多小时,没发现犯罪嫌疑人,便各自返回。”但程伟峻并没回家,而是继续巡查。不料20分钟后不幸殉职。

  庭审讯问记录他用牛角刀捅了民警9刀

  昨日上午10时许,陈远峥故意杀警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公审。

  10时零3分,被告人陈远峥被押进法庭,进入法庭的那一瞬间,记者看到陈远峥表情呆滞、神情紧张。经法官核实其身份,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其故意杀人,陈远峥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供认不讳,并认可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被告人陈远峥没有一位亲人到庭,他也没有委托辩护律师,而是由昆明中院指定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律师为其辩护。

  律师当庭讯问被告:

  律师:“陈远峥,案发当天,你身上的刀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陈远峥:“我是从家里带来的,这把刀在我身上有两天了,是为了削水果皮。”

  律师:“你为什么要动刀杀害警察?”

  陈远峥:“我曾经被人抢劫过,有的人甚至冒充警察来抢劫,事发当天,我以为程伟峻是假警察,所以就动刀刺对方。”

  律 师:“警方在实施抓捕你时,你反抗没有?”

  陈远峥:“我没有反抗,束手就擒。”

  律师:“你杀死了一名警察,是否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陈远峥:“现在,我坐在被告席上,不仅害死了一名无辜的好警察,还让他的家属备受悲痛,我感到非常后悔。”

  当辩护律师讯问后,法官对被告人陈远峥开始讯问:

  法官:“你有没有工作?”

  陈远峥:“没有,平常都是靠母亲维持生活。”法官:“3月18日,你到昆医附二院做什么?”

  陈远峥:“到那儿去买毒品。”

  法官:“3月14日那天,程伟峻民警穿什么衣服?”

  陈远峥:“便衣,他让我跟他到派出所去。”

  法官:“他为什么叫你去派出所,他表明了身份没有?”

  陈远峥:“他当时表明了身份,还拿出一个证件给我看了一眼,叫我去派出所接受盘查。”

  法官随后让陈远峥作自行辩护。陈远峥说:“我没什么好辩护的,愿意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问陈远峥捅了民警多少刀,他说:“每刀都捅在对方胸部,大概有七八刀,鲜血直喷,当时周围都是鲜血,我身上也溅了很多血,他倒地后,我就回到家里把血衣换掉,又出门了。”

  本报记者 柏立诚实习生 洪扬/文张浩林/摄 江洋/摄 (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