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 毁坏财物 郑寿德、刘维兰被依法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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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4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西宁市朝阳村村民郑寿德、刘维兰(女)伙同部分村民无视法律法规,冲击政府部门、妨碍公务、毁坏财物,5月6日被城北警方依法刑拘,5月10日经城北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4月11日早晨6时,城北区委、区政府为保证鲁青公园项目和祁连路西匝道新建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公安、建设、城管、朝阳办事处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朝阳村的3600平方
公安机关正告那些以身试法的不法人员,反映情况可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无视法律法规、冲击政府部门、妨碍公务、毁坏公私财物,只能咎由自取,受到法律的严惩。(作者:建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