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出版社主张专有出版权胜诉卖盗版“司考用书”赔偿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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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5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随着司法考试的临近,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司考用书”,有书店店主也铆足了劲准备大赚一把。近日,一书店店主金某因销售盗版“司法考试辅导用书”被罚万余元。 去年3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与法律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明确了该社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5年(修订版)》一书享有出版权。法律出版社有权决定该书的生产、出版、发行、推广、定价、重印和销售等管理事宜以及转让全部或部
去年7月,法律出版社发现在无锡市场上出现了未经该社许可销售的盗版“司考用书”。随后,该社委托无锡一律师事务所在金某书店购得此书2套。无锡市公证处对购书过程和所购书籍进行了公证。该图书为非法出版物,为了主张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法律出版社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未经法律出版社许可,擅自销售盗版图书,构成了对法律出版社专有出版权的侵犯,判令金某立即停止销售《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5(修订版)》,赔偿法律出版社损失12000元。 (蔡毅陈其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