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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完轿车挥刀砍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9:56 海峡网-厦门日报

  两歹徒被判抢劫罪,分别获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六个月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文弈 小梁)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对几名抢劫歹徒进行了宣判。一年前,这几名歹徒经常趁夜深人静时带着凶器,对停放在杏滨路、杏南路一带的小轿车进行疯狂的打、砸、抢,去年3月的一天,他们竟抢到了警察头上。

  去年3月17日晚上,余×兵、余×阳伙同李某等人骑着摩托车伺机抢劫。他们把目标锁定停放在杏滨路与杏南路交叉口附近的一辆小轿车上,先用砖头敲碎轿车车窗玻璃,再持刀向车内挥砍,谁知车上埋伏着准备抓他们的集美公安分局巡警和协警队员。看到是警察,这伙人竟没有停手,而是用刀将民警和协警队员砍伤。警方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伤李某,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余×兵、余×阳,年纪都只有20出头,两人平时都做着摩托车载客工的营生。2005年2月1日到3月17日期间,他们和张某、华某、邱某(均另案处理)、李某(死亡)九次伙同他人在集美辖区持刀抢劫,涉案金额19000余元。集美区法院以抢劫罪判被告人余×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被告人余×阳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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