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杀害女子逃匿 警方30多条短信劝服疑犯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2:51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通讯员 孙凯) “我来自首,人是我不小心打死的,我知道错了。”4月27日,涉嫌伤害致死的嫌犯许某走进和龙市公安局,主动交代了自己酒后失手打死朋友金某的犯罪经过。至此,“4·25“伤害致死案仅用两天就成功告破,嫌犯在自首之前,民警曾向其发了30多条短信,介绍有关政策,劝其自首。嫌犯也发来短信询问。最后,在民警的劝说下,嫌犯选择了自首。

  一女被害 警方迅速锁定嫌犯

  4月25日凌晨1时30分许,和龙市龙城镇河东村发生一起命案。村民金某(女,38岁,朝鲜族)被杀死在一民宅的草垛旁。经过调查,警方迅速确定此案系当晚同受害人一起喝酒的犯罪嫌疑人许某(男,38岁,朝鲜族)所为。案件发生后,许某已下落不明。民警在调查中掌握了许某的移动电话号码,但多次拨打均关机。

  坚持不懈 发短信劝嫌犯自首

  为了迅速破案,警方找到在逃嫌疑人的亲属和朋友耐心做教育工作,让他们配合公安机关规劝许某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同时,民警密切关注嫌疑人的移动电话开机情况。经过商量,民警们决定给嫌犯发短信,向其介绍有关政策,劝其自首。“我们是警察,已经掌握了你的情况,希望你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那样会给你自己带来从轻处理的机会,希望你能够珍惜。”第一条短信发出去了,没有回音。“投案自首和被抓是两种性质,国家对投案自首的人一向是从宽、从轻,在我们抓住你之前,你还有机会自首。”第二条短信也发出去了,还是没有回音。警方没有灰心,继续发短信向许某讲述有关政策。

  嫌犯回信 问自己能否判死刑

  在警方发出30多条短信后,外逃的许某终于回短信了:“我不是故意杀死她的,我喝多了,和她打起来了,不小心把她打死了,我会被判死刑吗?”这条短信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立即给许某回短信:“按照你讲的情况,不是故意杀人,是伤害致死,不会被判死刑,而且如果投案自首,也不会被判得太重。”短信发回后再无回音,警方拨打电话,许某始终关机。

  终于醒悟 朋友陪同投案自首

  就在警方以为许某可能外逃更远的时候,第二天,也就是4月27日,许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自首。他供认,4月25日晚自己酒醉后,与受害人金某回家途中发生口角,相互拉扯中对受害人施以拳打脚踢,导致了金某肝脏破裂死亡。“我后悔死了,是警察的短信让我鼓起了自首的勇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