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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推销药蹊跷传单吓煞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3:5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目前出现了一种新式蚊子,咬过人两三天后会致人死亡,而且还有传染性,在上海已经发生了这种情况,我们已经研制出对付这种蚊子的药,每贴药是20元钱,药必须在被蚊子咬之前使用才有效”,昨晚,南京市马群某大学的不少学生回到宿舍后,都在门上发现了写着如上内容的“蹊跷传单”。蚊虫叮咬会致命?不少学生觉得惴惴不安,也有的感到事有蹊跷。晚上10点左右,该大学大一新生陶同学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这件怪事。

  陶同学告诉记者,她是晚上回宿舍时在门把手上发现这张传单的,据她观察发现,整幢楼层几乎每个宿舍门上都有类似的传单。看完传单后,陶同学觉得既恐慌又疑惑,疑惑的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从来没听说过蚊虫叮咬会致命的;恐慌的是,这张传单印得似乎非常正式,因为传单的落款是上海市疾病预防中心,而且后面还留下了南京的咨询号码。陶同学表示,相信传单,可能钻进了一个骗局,不相信的话也可能引来麻烦,万一真的被这种蚊虫叮咬了怎么办?因此委托记者对传单的真实性进行求证。今天上午9点,记者联系上了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据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称,从来没有听说过上海有被蚊虫叮咬致命的病例,而且中心也肯定没有发布过这样的传单,因此发布传单的人很可能是别有用心,或者是骗人钱财。记者随即拨打了传单上留下的咨询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随即将求证后的情况反馈给陶同学,知道传单是虚假广告后,陶同学和舍友都非常生气,谴责传单的发布者太没有道德,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有关法律人士认为,这个传单很可能是虚假广告,因为如果出现致命蚊虫这样的情况,相关部门肯定会事先发出预警,不可能用发小传单这样的方式到学校来通知。发这种广告的人,已经违反了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这则虚假广告引起严重后果的话,发布人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周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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