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赖”担保人擅撕法院封条卖货 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天法宣、实习生刘慧艳报道:27台空调被法院查封后,店主却将封条私自撕掉照旧出售。昨天,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查封了此店铺,并对涉嫌此案的刁某处以15天拘留处罚(下图,宋金峪摄)。这是天河区人民法院当日执行的30余案件中的一起。

  据悉,原告穆某于2004年12月8日与被告刁运、刁权(均为化名)两兄弟签订了借款
合同,借给刁运所有的宇声公司50万元,借款利息为15000元,本息应于当年12月24日前两日内偿还,若逾期还款则应按每天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刁权为此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宇声公司只偿还了35万元,余款15万元却一直未还。

  去年9月29日,经天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宇声公司、刁权于去年10月30日前共同清偿穆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15000元。此后,刁运做过还款计划,却一直未还,因此曾被拘留。去年12月16日,天河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刁权所属的黄埔大道一家店铺中的27台空调。然而,昨天,当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执行时发现,该批空调已被拆封,部分不知去向。刁权以房屋漏雨,装空调的纸箱被损害,空调不得不退回厂家为由进行了答复。

  对于刁权这一违法行为,法院决定查封店铺,并对刁权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在本案执行完毕之后,法院还分三个小组,对涉及拖欠抚养费、拖欠机器款等30余件案件进行了现场执行。“我们就是要向赖债者发出这样的信息———法院的态度是严厉的,该还的钱一定要还,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青松如是说。

  

“老赖”担保人擅撕法院封条卖货 拘留15天

  (日京/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