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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歹徒深夜打砸抢 警方鸣枪无效击毙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2:08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几个蟊贼趁夜深时带着凶器、骑上摩托车在街上转悠,对停放在厦门杏滨路、杏南路一带的小轿车进行疯狂的打砸抢,不曾想到他们最后竟抢到了警察头上,结果全栽了。

  昨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几名抢劫歹徒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余某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余某阳犯抢劫罪,判处
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去年3月17日晚11时左右,湖北人余某兵、余某阳伙同李某等人,骑着摩托车外出伺机抢劫。当晚,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停放于杏滨路与杏南路交叉口附近的一辆小轿车,他们先是用砖头敲碎轿车车窗玻璃,再持刀向车内挥砍,谁知车上埋伏着准备抓他们的集美公安分局巡警和协警队员,看到是警察,这伙人竟没有停手,而是用刀将民警和协警队员砍伤。警方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伤李某,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去年3月23日下午,余某兵在集美高速公路入口处的一辆开往枣阳的大巴上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2日下午,余某阳在湖北省枣阳市七方镇小店村粮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余某兵、余某阳,年龄都只有20出头,来到厦门后暂住在集美杏滨街道一带,两人平时都以

摩托车载客为生。余某兵、余某阳伙同张某、华某、邱某(均另案处理)、李某(死亡)一伙人,以两三人一组分工作案的方式进行抢劫。他们骑一辆两轮摩托车,于晚11时至凌晨1时左右持刀进行抢劫。于2005年2月1日到3月17日期间,9次伙同他人在集美辖区持刀实施抢劫,涉案金额19000余元。本报记者 江荣义/通讯员 倪斌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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