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买主先退后盗成罪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8:29 东方网-劳动报 | |||||||||
买车后迟迟无法过户恼羞成怒 本报讯购买轿车后无法过户,便策划了一出“好戏”:先将轿车还给车主,取得车款后又将该车盗走。日前,自作聪明的“梁上女君子”周某被奉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4年11月,周某以7.5万元的价格从黄先生手中购得一辆白色尼桑轿车,当时付款6.5万元,言明余下的1.5万元等到车辆过户后付清。此后,周某数次要求履行过户手续,但均被黄先生借故推脱。拖了一年后,周某决心还掉轿车,同时给黄先生一点“教训”。2005年12月30日,周某找到黄先生,经商议,在索取4万元之后将车辆当面还给黄先生。当晚,周某指使朋友悄悄潜至黄先生处,将停放在小区楼道附近的轿车窃走。 □万剑峰忻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