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上他接过24万赔偿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8:4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5月13日上午,当平度市蓼兰镇高位截瘫的杨广喜坐在轮椅上,颤抖着双手从平度市人民法院蓼兰法庭的法官手中接过24万元的赔偿款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右图)。 2001年5月23日下午,在平度市宏达房屋修缮队承包的工地上,杨广喜正在二楼打扫建筑垃圾,当他打扫到升降口附近时,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下去,重重地摔进了升降坑。两天以后,当昏迷的杨广喜醒来时,才知道自己摔成了高位截瘫,再也不能站起来了,这个再苦
事故发生后,杨广喜的家人多次找修缮队,但修缮队给了1000元钱后,就再不出钱了。2002年1月,经平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广喜属工伤。 与此同时,宏达房屋修缮队在对此事调查期间,注销了工商登记,其权利义务转给了新成立的洪元建筑修缮队。洪元建筑修缮队对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不服,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后经审理,法院维持了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 2003年7月1日,平度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最终裁决,裁决被申诉人——宏达房屋修缮队的工头姚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诉人杨广喜283053.67元。2005年 10月8日,杨广喜向平度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此时,被执行人姚某为了逃避执行,已与其妻协议离婚,并将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转到其妻子孙某某名下。 受理此案后,蓼兰法庭 4次将姚某拘传,但是言而无信的姚某每次交上很少的一部分欠款后就四处躲藏。 近日,执行人员对其展开了执行“攻击”,将被执行人之妻孙某某变更为被执行人,将其楼房查封,在孙某某撕毁封条情况下将其依法拘留,迫使逃至潍坊的被执行人姚某匆匆返回家中,并在几天内筹足款项,交到了蓼兰法庭。 文/图本报记者栾磊本报通讯员王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