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主因三毛钱纠纷用砖头砸人被拘留1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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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8: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5月13日热线消息 买菜过程中为了3角钱,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卖方竟叫来儿子用砖头砸伤了买方头部。12日,滕州警方接警后迅速出击,打人者被行政拘留。 12日上午9时许,滕州市公安局北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在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大集,有一青年男子被人打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青年男子的头部被打破,血流满面,民警遂将打人者和被打者带至派出所。
经讯问,被打者刘某原是建筑工地伙房的炊事员。12日一大早,他来到北大集一老太太菜摊前,买了11.5元的青菜。由于身上只有11.2元,刘某好说歹说,老太太就是不愿意少收这3角钱。刘某只好借了3角钱给老太太,在给老太太这3角钱时,刘某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老太太听到后怀恨在心,丢下菜摊急忙赶到家中告诉了儿子。老太太的儿子郑某马上赶到集市,见到刘某后,不问青红皂白,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就向刘某头上砸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郑某被行政拘留15天。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李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