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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柳州云南俩旅行社闹到国家旅游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2: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李沛

  今年3月,8位广西游客在云南丽江旅游时发生车祸,造成5人重伤、3人轻伤,直到“五一”长假前,依然有一人滞留丽江当地医院治疗。

  由这起交通事故引起的,却是一场旅行社间的纠纷。围绕事故的善后,以及对伤者
的赔偿问题,广西组团社和云南地接社相互扯皮,打起了口水仗,最后甚至闹到国家旅游局,一时间令两地旅游界注目。

  而纠纷所反映出来的旅游行业的弊病,更令不少旅游界人士感慨和深思。

  纠纷原因:柳州游客丽江出车祸

  今年3月11日,广西8位游客(主要是柳州人)通过柳州民族旅行社组团到云南旅游,旅程为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泸沽湖七日游。云南地接社为云南欧亚国际旅行社。

  不料,3月16日,广西游客从泸沽湖返回丽江途中发生车祸,游客所坐的旅游车冲出地基,翻滚下山坡60多米。司机、导游当场死亡,广西8位游客中5人重伤,3人轻伤。

  这起事故被云南官方称为丽江“3·16”旅游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伤员被送进当地医院抢救。医院诊治确认,5位重伤员出现不同部位的骨折,需要做手术。手术费用较高,所需的前期医药费用约15万元。

  丽江交警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旅游车驾驶员转向处置不当,导致旅游车冲出地基,酿成惨剧,是属于司机的责任事故。

  3月21日,丽江旅游局召集了有云南省交通旅游总公司(车辆挂靠单位)、云南欧亚旅行社等企业参加的事故协调会,并达成协议:云南交通旅游总公司垫付伤者60%(9万元)的医药费;云南欧亚旅行社垫付伤者40%(6万元)医药费。如果受伤游客需要转院到昆明救治,由两家企业按同样比例垫付客人医药费。

  交通企业vs旅行社 云南地接社甩手不管

  不料,协议签订的当日下午,云南欧亚旅行社在接到当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后,原先表示接受协议的态度突然改变。

  该旅行社认为,既然交警明确此次起交通事故是云南交通旅游总公司旅游车的责任,那么丽江旅游局作出由该旅行社承担40%的垫付的规定,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以及事实依据。

  柳州民族旅行社总经理覃国晏告诉记者,之前一直在丽江处理事故的欧亚国旅两位负责人,3月22日开始“撤离”丽江,并拒绝按协议要求交纳40%的医药费。由于欧亚国旅一直没有按协议垫付费用,造成重伤者部分医疗费无着落,医院不用药,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轻伤员返程时,也是自己掏腰包。

  3月25日,柳州旅游局委派该局质检所的两位工作人员,赴云南旅游局协调处理此事,但由于欧亚旅行社负责人避而不见,协调无功而返。

  5月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云南欧亚国际旅行社总经理侯燕。侯燕称,此次事故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是旅行社的质量问题。没有理由让旅行社负责。

  她告诉记者,根据2005年昆明地区旅游汽车公司与昆明地区旅行社诚信联合体签订的旅游用车协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旅游车所在公司应该作为处理事故主体,先行垫付处理费用,不能以挂靠或其他理由对事故进行推诿。因此,不应该由该旅行社先垫付40%的医药费用。

  组团社vs地接社 双方针锋相对闹到国家旅游局

  在云南两家企业自相纠缠的时候,柳州民族旅行社与云南地接社之间的“争吵”也难以避免。

  自己组团的游客在外地出事,当然不能不理。柳州民族旅行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行业操作惯例,出事后该旅行社马上赶赴云南参与事故处理,对伤员进行安抚。期间,旅行社和受伤游客多次联系欧亚国旅协调,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事故与欧亚无关,伤员是广西旅行社签下的游客,由其负责。”

  在双方的“争吵”中,欧亚国旅还指责柳州民族旅行社没有按合同规定为8位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造成赔偿的被动。

  柳州民族旅行社则反驳说,按相关规定,旅行社只须为游客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由游客按自己需要自愿购买,不是强制的。另外,旅游意外险受益人是游客,由本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与旅行社所负的责任无关。因此,即使没有买意外险,游客在旅途中出事,地接社也无法逃避责任。

  3月28日,柳州民族旅行社向欧亚国旅发出“紧急函”,强烈要求其积极处理安排伤员。但欧亚国旅在回函中针锋相对,仍然坚持自己没有责任。

  今年4月,5位重伤员中3位动了手术,但医院开始催交手术费6万元,而欧亚国旅仍然拒绝执行协议,支付费用。

  因此,4月5日,柳州民族旅行社将行动升级,直接发函给国家旅游局,称“由于欧亚国旅甩手不理,造成伤员部分救治费无法落实”,要求国家旅游局与云南旅游局协调,督促欧亚国旅遵守事故协议。不过,事态依然没有改变,欧亚国旅继续不动声色。

  在各种来往函件中,双方的口气都无比严厉,言辞更不留余地——以前的合作伙伴,在利益纠纷前已没有情分可言。

  5月11日,由于在丽江的住宿费用还没有解决,最后一名伤员的家属无法启程回广西。柳州民族旅行社只好又发函给云南旅游局,希望该局出面协调。

  业界反响:行业几多弊病待治理

  这起事故背后的纠纷,引起了广西、云南两地旅行社的共同关注。一些旅游界人士评价说,纠纷带出不少问题与教训:即在旅游中发生交通事故,旅行社的责任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同样,该事故的处理也暴露了旅行社行业不少弊病。

  广西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按规定,旅行社要交纳一笔旅行社的质保金,在必要时可以动用质保金对游客进行赔偿,解决事故处理的资金问题。但是,此次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是旅游的质量问题,严格来说不能使用质保金。另外,即使要动用质保金,也必须征得旅行社的同意,获得旅行社的签字。

  “在意外事故面前,没有类似质保金的东西来约束旅行社,这就造成旅行社不愿意履行协议时,旅游主管部门居然拿旅行社没办法。”该负责人认为,除了质保金,还应该要求旅行社交纳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资金。

  云南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对旅游意外险的作用很看重。他提出,旅游意外险可以及时解决意外事故的治疗费问题。目前该险种的价格是10元/人,花费并不多。但是旅行社不能强制旅客购买意外险,只能向游客推荐,一些游客为此不愿意购买;而许多旅行社为了节省成本,也不太愿意主动为乘客购买意外险。这也是低价竞争带来的恶果。

  “旅行社应该保证游客在旅途中的安全和服务问题。因此,即使不是旅游质量问题,旅行社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南宁市一位旅游界人士发表意见说,以前出现类似的意外事故,旅行社之间的吵闹肯定少不了。此次交通旅游事故,旅游主管部门在确定责任时,无法规可依据,最后只好各打板子。结果,引起旅行社的反对,不承认旅游部门促成的协议。最后受害的还是游客。

  他建议,旅行社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应该有一个行业法规来确定下来,不然旅行社碰到类似的事情无所适从。

  5月9日,该起事故中的一位游客告诉记者,目前仍然有一位伤员在丽江治疗。等所有的病人康复,以及相关的治疗报告全部出来后,他们将一起商谈对旅行社的索赔问题。编辑:黄皓作者: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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