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多数商家不知“禁售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3:14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实施已5个月

  多数商家不知“禁售令”

  

多数商家不知“禁售令”(图)

  今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禁售令”对商家是否有足够的约束力?是否仍有一些未成年人买酒饮酒?近日,记者与思明区酒类管理站工作人员暗访了我市多家超市、商场、娱乐场所以及街边食杂店,但大都未看到有相关禁售标识,很多商家甚至对这一规定完全没有听说过。

  售货员一脸茫然

  记者在我市部分超市和街边商铺暗访发现,多数商家仍不知道有“禁售令”,除了“倍顺”等超市有悬挂“禁售”标识外,其他均没有挂出相关明示牌。

  在富山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问一名酒类专柜的售货员是否知道“禁售令”,对方一脸茫然地表示没听说过;一位食杂店的老板则对记者说:“你说的是烟吧,只听说不能卖烟给小孩子的。”另一家超市的售货员对记者的问题提出质疑:“有时候孩子是帮家里人买,我们也分不清。”

  大部分商家认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赞成“禁售令”的推行。只是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有疑问:如何判断来买酒人是否未成年?“禁售令”如何执行?谁来监管?怎么监管?难道还要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不成?

  家长普遍赞同“禁售令”

  一位酒吧的老板告诉记者,对于孩子的年龄他们很难界定,而太小的孩子也不是常来他们这种高消费的地方。但他表示,某些小规模的酒吧还是会有未成年人进出。

  当晚,记者在湖明路附近的一家大排档就看到,几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女生正在聚餐,桌面上已经摆了几个空啤酒瓶,男孩子仍频频举杯。

  对“禁售令”的实施,家长一致叫好。家住莲花的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她儿子今年上高一,经常听他说起班上有同学在生日派对上喝醉,她听后十分担忧。对于国家颁布这样的法规,她表示赞同:“说明国家重视这个问题了。”孩子们本应当与酒“绝缘”。国家规定商家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对酒类也应如此。

  让全社会了解“禁售令”

  思明区酒类管理站站长周南珠认为,当前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现象普遍存在,但“禁售令”充分体现了社会的进步,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今年1月1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市酒类专卖局在今年多次通过电视和文字媒体宣传了该办法颁布实施,并在3月30日发出通告:“凡是在流通领域零售酒类商品的企业,必须在今年6月前在各区酒类管理站申办《酒类零售商品登记证》。”

  据周站长介绍,思明区酒类管理站印发了1万份“禁售”警示标志,免费发放给售酒商家。在“六一”期间,联合区教育局、区团委等职能部门在思明区中小学校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商家要自觉拒绝向未成年人售酒。同时,家长和学校也要加强教育,让青少年意识到喝酒的害处,从强行禁止转化为自觉拒绝喝酒。由此,形成一个社会、职能部门、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禁酒文化圈”,让“禁售令”不仅仅停留在“令”上。来他们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文/图 记者 张华 通讯员 陈喻晓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