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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遇到车祸申请认定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0:38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一个包工头的手下在招工途中遇到车祸,劳动部门认定伤者和发包单位工伤关系成立,发包单位状告市劳动局认定有误。日前,渝中区法院判决认定受伤民工和发包单位劳动关系成立,维持市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包工头刘长全承包了重庆隆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隆天公司)一个工程中的部分排水工程。刘招来石匠包月强,并委托他处理该工程的全权事务。2004年8月初,因工程需
要,包准备外出招民工。同月5日晚7时许,包乘坐面的到北部新区人和镇时发生车祸。包向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认定不是工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劳动局)接到包的复议后,认为包和隆天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隆天公司表示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维持市劳动局的复议结果。

  记者 罗彬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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