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骗出坐台小姐轮奸后抢劫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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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2: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肖玉 实习生谭松) 开好房间后骗“小姐”出台包夜,集体轮奸后叫老板拿钱赎人。因涉嫌多次绑架、强奸、抢劫、抢夺四项控罪,以绰号“校长”和“鸡脑壳”两人为首的11人团伙今日在市一中院开庭受审。 强奸后再抢劫勒索
“校长”王力和“鸡脑壳”魏川都是铜梁县石鱼镇人,两人都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不到2年。 市检察院一分院起诉书指控称,2005年1月3日晚10点多,王力等人以每人200元包夜的价格,从大坪两家发廊将2坐台小姐带到一旅馆。几人将两小姐轮奸后,抢走了两人身上的100元钱,再向发廊老板打电话勒索了3000元钱。 用同样的方式,这伙人在江北、渝中、涪陵、璧山等地,绑架、轮奸了12名坐台小姐,勒索钱财7300元。 其中5人均是累犯 据指控,王力、魏川等人还曾于2005年2月的一天凌晨,冲进了沙区一美容厅,抢走了两名坐台小姐的财物。2月19日,他们在沙区三峡广场附近抢夺两部手机、400元现金、2000余元提货卡及金项链等物品。之后的7月,又骗出了一名坐台小姐,将其抢劫。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检察院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依法两次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检察院认为,11人中,王魏两人是首犯,涉嫌参与了绑架、强奸、抢劫、抢夺四项控罪,其余9人则是涉嫌分别参与了这些犯罪。同时,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曾经犯过罪、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罪的累犯,按照法律规定,应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