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养鸡”服务不到位 4农户获赔3.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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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5: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岩、通讯员王宏权、叶逢春)武汉市江夏区湖泗镇农民王本涛等4家养鸡户因所购鸡苗患病死亡,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8日,这4家养鸡户获赔3.8万元。 3月21日,王本涛等4家养鸡户与武汉某畜禽加工公司签订购销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规定由该畜禽公司提供鸡苗、饲料、药品、技术指导并回收成品肉鸡,王本涛等4农户出资
购回鸡苗的第2天,王本涛等人就发现部分鸡苗的腿跛了,便与畜禽公司联系,畜禽公司虽派人赶到养鸡场,却无法诊断鸡苗患的是什么病,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疗措施。一个月后,鸡苗死了5000多只。其间,王本涛等4农户搭进药费、水电费、房租、饲料共计2.6万元。 接到投诉后,江夏区工商分局调查认为,该畜禽公司未能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且合同条款不合理,责成畜禽公司赔偿农户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