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被撞流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7:4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刘建)孕妇童某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导致流产,其丈夫也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张某负全责。近日,四方法院判决张某赔偿4万余元,车主和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据受害人童某称,2004年7月16日23时40分,她和丈夫一起在人民路和阜新路交会处横过马路,这时一辆出租车沿着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该路口,将在斑马线上的两人撞伤。
事后由于多次协商赔偿未果,童某和丈夫将肇事司机张某以及车主、挂靠单位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万余元。四方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童某及其丈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车主和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