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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赖”抗拒执行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7: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平阴讯书写欠条时注明的是自己的乳名,执行时却不承认自己是被执行人。5月11日,平阴县法院决定对企图赖账的丁某拘留15天。

  平阴县农民丁某于2004年4月向邻村刘某借款4000元,当时书写了欠条,注明欠款人为“丁军”,双方约定借款时间为一年。然而借款时间逾期后,虽经刘某多次催要,丁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刘某无奈于2005年10月将丁某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丁军偿还
借款4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丁某,但一直未找到。今年5月11日早5点,执行法官再次前往丁某住所,发现一男子正在睡觉,遂将其唤醒,询问其是不是丁军,该男子予以否认,并且拿出身份证证明。执行法官通过审查,发现其身份证上的姓名是“丁伟业”,并非丁军。正当执行法官准备从丁家撤离时,随后赶到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指认丁伟业就是丁军。经教育,丁伟业终于承认自己就是丁军。因为丁军是他的乳名,并且全村人知道他身份证上名字的人并不多,所以他的一切活动都是用“丁军”的名义进行。这次本想用身份证来欺骗法官,不料被识破。

  鉴于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有意逃避法院的执行,经执行合议庭研究,平阴县法院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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