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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受伤谁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三亚市孙先生是外地人,前几天五一长假孙先生随旅游团出来旅游到三亚。导游将孙先生等领到海边游玩,在游玩过程中孙先生受伤。孙先生问:旅游过程中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博峰律师事务所:孙先生参加旅游,与旅行社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
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孙先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旅行社如认为该赔偿是由海边的经营者造成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记者 纪燕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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