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工资 违法 农民工强行扣车 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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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9:0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包工头哈某拖欠农民工刘某工资11614元,刘某多次讨要却未能如愿,刘某一气之下将哈某驾驶的车辆扣留。日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法庭通过说法释理,成功调节此事。 2005年7月25日,包工头哈某将一工程承包给了农民工刘某,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工程完工后,哈某未能及时付款,共拖欠刘某工资11614元。
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06年3月29日将哈某驾驶的双排车扣留。事发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法庭的法官们通过说法释理,指出了哈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指出了刘某扣车行为已构成了侵权。最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付款协议,包工头哈某承诺限期付款,刘某当场将所扣车辆返还给哈某。 (作者 赵仰池 张慧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