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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司机麻痹大意 致使一人死亡十四人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3: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1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童晓静)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一审认为秦某由于过失驾车,导致一人死亡十四人受伤,遂依法判决秦某在十日之内付清尚欠宁海县运输公司79737.60元的损失赔偿款。

  2005年5月31日,秦某驾驶了一辆小型拖拉机从余姚返回临海,11时30分许,途径临线59KM+800M处,因麻痹大意,在发现前方有情况时,就向左驾方向与横穿公路的行人王某
发生碰撞,随后并冲过隔离花坛缺口又与对面车道自南向北由林某驾驶的属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该场车祸导致了行人王某因伤势过重当天死亡,客车内1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以及车辆的损坏,造成了运输公司各项经济损失达99737.60元,事发后秦某已经支付了其中的20000元,尚欠7973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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