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司机麻痹大意 致使一人死亡十四人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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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3: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5月1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童晓静)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一审认为秦某由于过失驾车,导致一人死亡十四人受伤,遂依法判决秦某在十日之内付清尚欠宁海县运输公司79737.60元的损失赔偿款。 2005年5月31日,秦某驾驶了一辆小型拖拉机从余姚返回临海,11时30分许,途径临线59KM+800M处,因麻痹大意,在发现前方有情况时,就向左驾方向与横穿公路的行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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