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经理冒充大老板诈骗未婚女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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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5: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高志海) 42岁的天津市福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瑞良,隐瞒真实姓名和已婚的家庭状况,通过婚介公司与未婚女性交往,利用“感情”以借款为名,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先后诈骗两名女子148万余元人民币。今天,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王瑞良13年有期徒刑。 2001年12月,王瑞良化名王君,通过婚介机构与张某相识。他编造说自己在国外居
一审被判刑后,王瑞良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是借款,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天津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瑞良隐瞒真实姓名和已婚的家庭状况,通过婚介公司与未婚女性交往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等名义,骗取他人钱款,实际上大部分借款并未用于其公司的经营活动。王瑞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实施了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