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骗取未婚女性148万获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 通讯员 高志海) 42岁的已婚男子王瑞良隐瞒真实姓名和家庭状况,通过婚介公司结识有钱的未婚女性,随后以借款为名先后诈骗148万元。近日,市二中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42岁的王瑞良是天津市福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1年12月,王瑞良化名王君,通过婚介所与张某相识。王瑞良编造自己曾在国外居住多年,1998年离婚后未再
婚,母亲在日本居住,自己在天津、承德有造纸厂,在北京有实验室。骗取了张某的信任后,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间,王瑞良以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及签订合同需要向他人支付好处费等借口,先后向张某“借款”87万余元。

  2002年6月,王瑞良通过婚介公司又与孙某结识并建立恋爱关系。这一次,王瑞良称自己父母双亡,已与妻子

离婚,从加拿大回国后独自在国内做生意。同年,王瑞良以公司急需资金购置设备等借口,先后从孙某处骗取61万元。2004年2月26日,王瑞良被抓获归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