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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断落伤行人电力公司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3: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电线落地伤行人,谁埋单?近日,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周乾挻诉宜宾长源电力有限公司、宜宾县白花镇通关村长石组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宜宾长源电力公司、宜宾县白花镇通关村长石组分别赔偿周乾挻医疗费,误工、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2074.88元和13317.8元,并分担本案诉讼费。

  宜宾县白花镇通关村的周乾挻,2005年8月18日12时许在回家路上,被断落于地带电
的照明电线击伤,当即倒地昏迷。周被送到宜宾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9天出院,出院诊断为电烧伤(深Ⅱ°),共用去医疗费3314.60元。宜宾新兴司法鉴定中心对周乾挻伤残进行等级鉴定,结论为:周乾挻因电烧伤后遗轻度智能减退属六级伤残;面部、颈部癜痕遗留及发音、言语不畅属八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周被断落于地的电线触电烧伤自身没有过错;宜宾长源电力公司作为供电企业,负有对电力供应安全和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的责任,而未完全尽到检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宜宾县白花镇通关村长石组对其享有供电设施负有管理义务,而未尽到维护管理职责,应承担次要责任。蒋治甫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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