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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医院昨起试行单病种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4: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琳)据《西安市医疗机构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3家医院作为试点昨起推出限价病种。下月上百家医院实施单病种限价,西安市卫生局将定期予以公示并监督。

  单病种指没有任何合并症、并发症的单纯疾病。单病种限价收费是在临床诊疗收费中,对单一病种病人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到康复出院,限定最高费用,超出部分医院支付
。西安市卫生局要求综合医院至少确定5种以上的病种,专科医院至少确定3个以上病种。

  已开始实施单病种限价的西安市3家三甲试点医院分别为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病种包括顺产、阑尾炎、胆囊摘除术、微血管解压术、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及胃癌切除术等病。下月起,西安市卫生局逐步向社会公示各医院单病种项目与限价备案情况,要求各医院建立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在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将费用、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异等情况,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治疗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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