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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给劳动者维权带来阳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

  雷雯 盛丰

  一支专门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律师队伍——工会公职律师于本月起正式亮相。经司法部同意,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据悉,这批特殊律师将由供职或
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持有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专业人员组成。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发案率不断上升,其中不少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往,由于社会上有些律师不大熟悉劳动关系情况或不大情愿为困难职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致使困难职工维权受到一定影响。而工会公职律师,主要职责就是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偿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对维权的需求。可以说,工会公职律师队伍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展开,给劳动者维权带来了阳光。

  对于一些处于贫困和弱势境况的劳动者来说,有法定权利、维权要求,却缺乏维权能力,所以需要一套权利应急保护机制。不然,就容易导致社会正义在这方面的沦陷。而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就是一套这样的机制,它与我国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相辅相成。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责,主要体现在政府从组织和经费上对此工作予以保障。而公职律师作为政府部门指派的法律服务人员,主要是帮助困难群众处理维权事宜。这对于扶贫、扶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不受经济困难所制约而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公职律师制度的建立健全,也是充分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发展法援事业的需要。法援事业的发展程度,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

  如今,工会公职律师队伍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展开,又使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的拓展。它必将对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公正等,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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