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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3家医院单病种限价收费昨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1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陈建锋)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管理工作,规范诊疗行为,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昨日,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在全市率先实行单病种限价制度。

  据了解,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在市直、市管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区(县)直属医院逐步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首先在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一医
院率先试点实施。

  所谓单病种是指没有任何合并症、并发症的单纯疾病。单病种限价收费就是在临床诊疗收费中,对单一病种病人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到病人康复出院,限定最高费用。纳入单病种限价临床治疗的患者费用,超过最高限价部分由医院承担,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发生费用为结算依据。

  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医院应将费用、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异等情况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治疗协议书”。

  昨天记者在第四医院住院部大厅看到了限价的公示牌,公布了限价的病种、金额和就诊程疗,即病人申请→主管医师检查确认病种→主任审批→进入单病种管理程序→实施临床路径及费用控制管理→完成管理诊疗过程治愈出院(另外,如果病情在诊疗中变化将退出单病种管理程序)。西安市中心医院首批推出单病种限价项目35个,西安第四医院首批推出单病种限价项目23个,西安市第一医院首批推出单病种限价项目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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