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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出租车 先付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付军峰)5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许,陈先生从西安市城东客运站出来后,在出站口坐上一辆出租车,但是司机要陈先生把3元的停车费掏了后,才把陈先生送到了目的地。陈先生很纳闷:“即便我不上车,你的车已产生了停车费,这3元钱为什么要让我付?”

  5月1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当事出租司机贺某。据贺说,他是刚开车不久,对有关规
定吃得不透,以为只要乘客上车,停车费就要乘客掏,所以让乘客掏了3元钱。当事出租所属的西安出租汽车公司西旅分公司主管投诉的桑姓负责人说,如果应乘客要求停车,停车费就要乘客掏,但是像乘客上车前的这种停车费,应该由司机支付。

  据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法纪科科长刘平介绍,按规定,在航空港、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应划定公益性出租汽车营运站场、停车场或者停靠点。公益性营运站场和出租汽车停靠点不得收取停车费。出租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尽量要寻找停靠点,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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