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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窗登台坠楼难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一退休飞行员在证券所大户室查看股票行情时,仅仅为了捡回被风吹到窗户外景观台上的一双鞋垫,一脚将该景观台踩碎并坠楼身亡。本报5月13日A9版已对此案的庭审情况做出报道。昨天上午,该起颇引人争议的景观台坠落事件最后判决,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根据原被告提供的事实及依据,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该案中当事人钱某翻窗踩踏景观台虽然看似阳台,但
其实为承载空调室外机的一个简易平台,并且在该证券楼每个连接阳台的窗户上均装有“限位器”,从事发后公安部门拍摄的现场照片看,窗台上留有螺丝刀,结合公安部门对多位证人所作的调查笔录可以推定,钱某就是持该螺丝刀自行开启窗户翻窗到景观台的。该楼建造方之所以要为窗户安置“限位器”,就证明景观台的窗户不可随意出入,而作为实际承载空调室外机的平台,也并非必然能再承受一个人的重量,钱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曾为飞行员,对擅自开启“限位器”翻窗、踩踏放置空调室外机的平台,未尽到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正确判断,应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原告以被告四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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