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点评使用侮辱性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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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2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侯荣康)网民在大众点评网使用严重侮辱性的语言进行餐饮点评,网站所有者汉涛信息咨询公司昨被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名誉侵权。 2003年6月,网民“老饭桶”点评三林塘、圆苑两家餐饮公司时,使用了“丧尽天良”等词汇,两家餐饮公司遂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汉涛公司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民“老饭桶”的点评信息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汉涛公司直至去年11月才删除该信息,已超过合理的审慎注意期限。据此,法院责令其在大众点评网上向三林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圆苑餐饮有限公司赔礼道歉。 本报讯(通讯员 侯荣康)网民在大众点评网使用严重侮辱性的语言进行餐饮点评,网站所有者汉涛信息咨询公司昨被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名誉侵权。 2003年6月,网民“老饭桶”点评三林塘、圆苑两家餐饮公司时,使用了“丧尽天良”等词汇,两家餐饮公司遂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汉涛公司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民“老饭桶”的点评信息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汉涛公司直至去年11月才删除该信息,已超过合理的审慎注意期限。据此,法院责令其在大众点评网上向三林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圆苑餐饮有限公司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