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打官司付费有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0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司法部、发改委近日联合出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今年12月1日起,9种律师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规定的这9种律师服务收费包括: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办法》指出,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办法》还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案件标的的30%%。(本报记者王明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