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要保留好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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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0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淮南的张某,今年2月在省城某建筑工地打工,干了2个月后,身上所带的盘缠早已用尽,可工地老板仍没给他发薪水。5月4日张某来到沿河路附近的合肥市民工投诉窗口投诉,可当工作人员问他工地名称时,张某竟回答“不知道”。 今年“五一”期间,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与建管局联合开设了民工投诉窗口,首次受理民工的投诉。该窗口一李姓工作人员介绍,七天内,他们共接到各类民工投诉20多起,其
长丰县的胡某,在合肥政务文化新区一建筑工地干木工活,连续3个月没拿到工资,5月6日来投诉,可胡某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究竟是谁欠了他的工资。还有一位投诉的民工,竟然连自己在哪打工都说不清。由于不能提供详细的建筑公司名称,工作人员只好让其回 去核实清楚再来。“如果维权时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劳动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往往分外棘手,甚至难以为民工解决问题。”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民工,打工时一定要将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甚至自己的工资单、工作证等记录保留好,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劳动部门调查取证。(陈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