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人相互约定 不离婚就赔对方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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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15 汉网 | |||||||||
“痴情男”离婚后方知是玩笑 晨报讯(记者陈麒麟)网上热聊,引燃婚外情,在相约各自离婚再续情缘后,双方约定违约者要赔偿对方10万元。如今,痴情的男子断然与妻子离婚,却发现对方只是在开玩笑。
痴情男子叫刘军,和妻子结婚已有7年,但一直没有孩子。 去年8月,刘军和一孝感女孩孟鹃在网上聊天相识。幽默、开朗的孟鹃很快吸引了刘军的注意,两人当天就发展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 随后,孟鹃向刘军倾吐了自己对丈夫的不满和不幸的婚姻,刘军则劝孟鹃尽量宽容丈夫的无理和粗心,并谈到了很多自己宽容妻子的故事。 11月9日,刘军和孟鹃相约在武汉。当看到孟鹃时,刘军感到怦然心动。激情之下,双方互诉衷肠,相约离婚后再续情缘。在分别时,孟鹃突然撒娇说,“我离婚了,你不要我怎么办?”于是,两人相约谁说话不算数,就赔偿对方10万元。 今年3月,刘军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不顾一切地与妻子离了婚。当刘军在网上告诉孟鹃自己已经离婚的喜讯时,孟鹃却笑称,“和你开玩笑,你还当真了!” “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刘军向晨报记者咨询,“我们当初有协定,她这样耍我,我能要她赔偿10万元吗?” 读者朋友,刘军能获得赔偿吗?欢迎致电85777777或13349951368,也可发邮件至xlmxe@yahoo.com.cn,发表您的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