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选登] 丈夫被前妻骚扰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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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16 汉网 | |||||||||
王女士:我丈夫两年前与前妻离婚,女儿当年20岁,由女方带,当时把房子和部分财产都给了女方。现在,他前妻以讨要女儿的生活费为由,常来找我们要钱。还找人打破了我丈夫的头。我丈夫应该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你丈夫的女儿已经22岁,你丈夫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其前妻以讨要女儿生活费为由,骚扰你的家庭是侵权行为,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
王女士:我住一楼,物业公司却要我交电梯费,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根据《湖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包括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等。因此物业收取电梯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你作为小区的住户,有责任交电梯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