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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查互认项目再“扩容”互认机构扩大至三级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36 江南晚报

  本报讯大型检查报告通用项目、互认医疗机构都“扩容”!

  近日,市卫生局下发了扩大实施大型医疗设备的通知,患者在就医时又将得到实惠。

  据介绍,早在2002年,市属医院开始实施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报告单通用制度,
项目包括CT、介入设备检查、磁共振、动态心电图、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此次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在首批实施通用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数字化摄片、正电子发射体层成像、单光子发射CT、心电图、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等项目。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强调,除非诊疗等必须,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检验项目,一般不再重复检查。如临床生化:总蛋白、白蛋白、糖化血红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微量元素测定;免疫球蛋白、甲状腺功能(FT3、FT4、TSH);病毒培养与鉴定、细菌分型;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等。

  此外,医院互认机构数量也大大扩容。原先实施检查报告单通用制仅限市属医院,现在扩大至全市二级、三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同级别部队医院。出具报告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复核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应资质。检查单位除应出具检查报告单外,还应附有检查图片资料。

  (何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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