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检查互认项目再“扩容”互认机构扩大至三级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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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大型检查报告通用项目、互认医疗机构都“扩容”! 近日,市卫生局下发了扩大实施大型医疗设备的通知,患者在就医时又将得到实惠。 据介绍,早在2002年,市属医院开始实施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报告单通用制度,
此外,医院互认机构数量也大大扩容。原先实施检查报告单通用制仅限市属医院,现在扩大至全市二级、三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同级别部队医院。出具报告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复核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应资质。检查单位除应出具检查报告单外,还应附有检查图片资料。 (何玉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