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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种生子”约定 签了契约就能了断一切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2:3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新闻提示:不生育,签订合约借腹生子;子不孝,怒签协议断绝血亲;无女友,租个女子带回家……记者近日了解到,目前各种协议纷繁复杂,当事人遇到纠纷后,希望能拿着这些协议寻求法律保护。

  难道白纸黑字,就可以确定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鼓楼区法院民一庭一负责人认为,这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片面理解甚至误解。他们把人世间的一切关系,都看成是买卖关
系。以为通过白纸黑字的约定,就可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

  他表示,民间契约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俗。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有契约的自由。

  【现象一:“借种生子”约定】

  本报曾报道过所谓的“爱心代孕网”,征集女性代孕志愿者,甚至还提供《代孕合作协议》格式文本,保证代孕双方严格守约。在现实中,我市某法院于日前就调解了一起“借种生子”案。据悉,几年前我市一女子因不能生育,和一男子签署了一份所谓的备忘录。男方注明“我愿意提供4次机会(让她怀孕)。怀孕与否与自己无关。”而在这份备忘录后面,女方签上了“情况属实”字样。不久,她如愿怀孕生子。

  可这份典型的“借种生子”协议,并没能阻止日后发生纠纷。记者获悉,不久前,该女子因抚养费问题,与孩子生身父亲对簿公堂。据悉,此案最终经调解结案。

  【法官说法】“借种生子”协议不能割断血缘关系。虽然双方有“怀孕与否与男方无关”的约定,但这一约定违反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男方必须承担亲生孩子的抚养义务。

  【现象二:“断绝亲情”协议】

  白下区法院曾接受过一老人的咨询。据悉,他将儿子辛苦抚养成人后,儿子不但不念养育之恩,反而一次次逼着老父亲给钱,供其挥霍。

  面对毫无亲情的儿子,老人在绝望之余,动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念头。他说,自己不指望儿子赡养,只希望与不孝子断绝关系,以求清净。他询问法官,能否与儿子签署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与其一刀两断。

  而在外地某市,一位老人因不堪不孝子骚扰,与儿子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声明,老人一次性向儿子支付1500元,以后不再往来。

  【法官说法】在法律上,血亲关系只有赡养和抚养的权利及义务,不存在“断绝”一说。此外,《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该法。因此,血亲关系不能依靠协议、合同等确认。这类“断情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现象三:“租赁女友”合同】

  租个女友似乎是件时髦事。记者了解到,在春节前夕,就有不少单身一族在网上发布“租友”信息,想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在宽慰父母的同时,也可作为一种交友方式。

  而这种特殊的“租借”业务,正在走向契约化。记者从网上见到一份看似严密的“租友”合同。这份合同约定,“男方不得超越两性禁区,不能对女方做任何不礼不敬之举”“女方见到男方的父母和亲友时,如男方长辈或亲友赠送礼物都归男方所有,否则男方有权拒付佣金”等等。

  租借双方都希望以合同方式,来确保租赁过程的平安。

  【法官说法】法律规定,人身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即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违反了这一前提,任何合同在法律面前都是无效的。此外,这份合同对交往中发生的问题,如人身安全等,也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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