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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也可办一人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有关办法近日出台,首次出资额最低15%

  本报讯记者许悦,通讯员周广怀、叶华新报道:根据近日出台实施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外商首次出资额最低15%,也可办一人有限公司,另外工商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

  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缴付全部出资的,从其规定。

  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设立和撤销分公司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逾期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确认文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而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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