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下月首招小学生 可提供学位16800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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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 本报讯记者周乐瑞,通讯员刘希、陈愿报道:南沙新区建区以来的首次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将于6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始,目前正在进行招生前的摸查工作,今年约可提供小学学位16800个,这是该区教育部门招生办昨日透露的。
据了解,南沙区今年将在南沙、黄阁、万顷沙、横沥和珠江管理区的40所小学中,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人数估计在16600个左右。该区要求各镇要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该区教育部门招生办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凡具有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镇教育指导中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区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申请回居住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镇的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核,符合条件者可按该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对于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住户、租住户、二手楼业主子女的地段生资格问题,各教育指导中心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可以规定这些住户必须在户口所在居住地居住一定年限后才能按地段生处理,不满规定年限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在有足够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 据悉,南沙区目前共有省一级小学1所,市一级小学6所,区一级小学14所。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