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女护士制造爆炸谋害新郎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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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1:39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 陈霞) 去年,兰大二院(原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护士薛晓云伙同自己的男友熊睿,将自己的“丈夫”周某用爆炸装置炸伤,酿成了震惊全国的“6·29”爆炸案。5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薛晓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薛晓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经济损失22.4万元。在此之前,熊睿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设计谋害“丈夫” 薛晓云在上学期间就暗恋熊睿。2001年,熊睿毕业后到外地工作,两人经常书信或电话联系,但始终没有说起谈对象的事。同年9月,薛晓云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两人不久就领取了结婚证,并打算于2005年下半年办婚宴。然而,薛晓云心中一直放不下在外地的熊睿,且对“丈夫”的好感越来越淡。2004年12月,熊睿到兰州探亲,薛晓云终于向他表露了真情。此时,熊睿刚和女友分手,薛晓云的表白正好填补了他的情感空白。2005年春节,薛晓云到熊睿所在单位“探亲”,两人关系进一步加深。 2005年6月中旬,眼看婚期将至,薛晓云打电话让熊睿回兰州共商对策,6月21日,熊睿来到兰州。薛晓云告诉熊睿,周某不同意分手,熊睿遂提出让周某“消失”的计划,薛晓云表示同意。6月29日下午3时,熊睿将一个藏有爆炸装置的手提塑料袋交给薛晓云,让薛晓云设法将塑料袋交给周某。当晚8时许,薛晓云和周某吃过饭后一同回到兰大二院单身宿舍楼。中途薛晓云以上厕所为名,将塑料袋交给周某,让其提着上楼。几分钟后,只听“轰”的一声,周某倒在血泊中。次日早上8时许,经过医院紧急抢救,受害人周某苏醒过来,他向专案组反映爆炸的“塑料袋”是薛晓云给他的。之后,警方将薛晓云和熊睿抓获归案。 周某被炸成重伤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因爆炸造成右下肢残缺,右侧睾丸、附睾缺失,腹部开发性损伤,肠破裂,失血性休克。经法医鉴定,周某因爆炸物爆炸损伤已构成重伤,伤残程度三级,薛晓云的犯罪行为还给周某造成各种经济损失44.8万元。 对于在开庭时薛晓云称“不知熊睿给其的塑料袋内是爆炸物,事先未与熊睿预谋”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经查,在共同犯罪中,同案人熊睿提出计划,并在其徽县的老家做了几次爆炸试验,制成爆炸装置后具体策划、实施了爆炸行为,在该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薛晓云与熊睿共同预谋,积极配合熊睿杀害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亦系主犯,故薛晓云的辩护人提出薛晓云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薛晓云及同案人熊睿应各自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金额的50%,即各自承担22.4万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本报记者郝冬白 陈霞 实习生杨雅丽 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