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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劫杀出租车司机自首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2: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吴娇)因吃不了打工的苦,17岁少年小茂(化名)故意旷工被辞。在无知和贪念的驱动下,小茂与同乡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其死亡,到手170元和一部手机。日前,中山中院对这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时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小茂未满18岁和投案自首,从轻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案发:神秘男子毙命车内

  2005年5月11日8时许,中山市小榄镇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发现一辆红色夏利车前后排座椅间躺着一名男子,情况可疑。民警赶往现场发现该男子已死亡,颈部有被勒过的压迫痕迹,头部有钝器伤。警方在车内及周围找到红色断砖、白色无袖衬衫、领带等可疑物件。

  据晨练的退休人员老郭讲,清晨5时50分,他就看见了这辆红色夏利小轿车,车速极慢,隐约可见一高一矮两人坐在车前座。

  落网:双亲泪送独子自首

  经中山警方调查,被害男子是红色夏利车的车主。依据从现场提取的指纹等相关证据,警方将疑犯范围锁定云南省昌宁县人刘某及其同乡小茂身上。

  2005年8月30日,在云南省昌宁县某村一户普通的农家院落。出外打工半年未归的小茂熟门熟路地闪入了门槛。朴实的父母含着眼泪,将喘息未定的独生儿子送到了当地派出所。

  面对警方的讯问,小茂主动交待了自己和刘某合伙谋财致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9月初,小茂被云南警方移交给中山警方,而该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仍在逃。

  作案:嫌打工累心生歹念

  小茂,生于1988年,自小被父母宠爱,做事任性。2005年3月,他到中山某玩具厂打工,并结识了同乡刘某。没多长时间,嫌工作太累的小茂故意旷工被工厂开除。此时,刘某也因在厂里偷窃被保安发现而潜逃。

  5月10日晚,陷入困境的两人决定铤而走险,商议抢劫

出租车司机。11日凌晨4时许,二人以不熟路为由,诱导出租车司机陈某将车开至围堤偏辟路段后,趁陈某不备,二人用砖块砸头、领带勒颈等手段,合力致陈某窒息死亡,抢得现金170多元、手机1部。

  据小茂交代,他和刘某后来做了假身份证到建筑队当工人,但因吃不了苦,很快就不干了。

  法院:轻判自首少年13年

  庭审时,小茂称他是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恳请法官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小茂的法援律师提出,小茂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因另一同案人在逃,小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证据并不充分,律师的辩词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认为,小茂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致一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主动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近日,中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小茂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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